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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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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妇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创新推进会议精神,确保《河南省妇联改革方案》(豫办〔2016〕66号)提出的“全面推进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成员发展、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方式,扩大工作的有效覆盖,切实提高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突出乡镇(街道)妇联组织的枢纽功能,立足于建设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打破行政壁垒和条块分割的界限,将妇联的组织链条和工作触角向乡镇(街道)全区域延伸;创新人才网络方式,将优秀的妇女组织骨干力量吸纳到乡镇(街道)妇联;提高服务品质,为妇女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内容,按照“六共六优化”的工作原则,实现在区域内不拘一格建组织、打破藩篱纳人才、突破条框扩服务的改革目标。通过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力争做到哪里有妇女群众、哪里就有妇联组织、哪里就有妇女工作,形成乡镇(街道)辖区内各个单位、各个组织、各个领域的女性共同参与、开放互动、全面覆盖的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组织共建,优化网络体系。树立“打开大门建妇联”的理念,从整个区域的视角谋划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妇联组织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纵向把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妇联组织纳入区域化乡镇(街道)妇联组织体系之中,并将触角向村民小组、居民网格等妇女生活的最小单位延伸;横向把乡镇(街道)妇联的组织覆盖拓展到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功能园区、专业市场等,拓展到各种女性社会组织、兴趣组织、联谊组织等领域,逐步形成以乡镇(街道)妇联为核心、村(社区)妇联为基础、妇联团体会员和其他女性社会组织为两翼的全覆盖、广吸纳、动态开放的妇联组织体系。

  2. 坚持人员共管,优化干部队伍。根据省委批准的省妇联改革方案要求,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由同级党政副职兼任,同时配备专职副主席(中层正职)。增加兼职副主席、执委数量,配备兼职副主席3名,执委不少于25名。在人员配备上,真正打破行政壁垒和条块分割的界限,不唯年龄、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把各类女性组织中有威信、有热情、有特长的领袖骨干力量吸纳到乡镇(街道)妇联中,担任兼职副主席或执委,形成由乡镇(街道)妇联统一管理的基层妇女工作队伍。

  3. 坚持阵地共用,优化活动平台。乡镇(街道)统筹建设妇联阵地,按照党群共建、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协调区域内各领域、各单位共享活动阵地,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类服务中心、服务站等党组织阵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妇女之家”。用好“中原女性之声”、“商丘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群等新媒体矩阵,利用线上线下两条战线、实体虚拟两大空间,为广大妇女提供交流、服务平台。鼓励乡镇(街道)通过争取政府投入、募集社会资金等方式,提升“妇女之家”建设水平,促进妇女活动阵地综合利用,使各乡镇(街道)建成各具特色、服务全面、共建共享的妇女活动阵地。

  4. 坚持活动共办,优化服务载体。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妇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与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有关单位共办活动,合力打造“一乡一品”各具特色的亮点服务项目。广泛发动区域内妇女群众,深入开展“中原女性大讲堂·商丘讲堂”、“寻找最美家庭”、巧媳妇工程等品牌工作,持续开展“两癌”检查、小额贷款、“暖心·牵手”、“爱心书递”等活动,把工作做到妇女群众身边,全面提升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5.坚持资源共享,优化保障方式。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医院、学校等领域妇女组织和乡镇(街道)妇联的工作资源要融合共享;巾帼文明岗、女企业家协会会员等要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实现资源共享;创新资源整合和配置方式,通过社会化运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挖掘盘活各类社会资源。县(区)妇联要积极为乡镇(街道)妇联争取资源,并向工作突出、妇女密集和经费短缺的地方倾斜。

  6、坚持制度共建,优化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轮值主席制度、执委工作制度等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网格建设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由兼职副主席、执委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重要问题、统筹工作安排、推动活动开展;由专兼职副主席、执委组成轮值主席团,每月召开一次轮值主席会议,围绕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策划活动,形成工作合力;每位执委包片联系一定区域和一定数量的妇女群众,推进1+1+3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制度,任期内参与调查研究,提交调研报告、意见建议,形成群众工作群众做的生动局面。

  三、有关要求

  1、明确责任,齐抓共建。各县(区)妇联要切实担负起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发挥纵向指导和横向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为区域化建设提供资源支持和具体指导。乡镇(街道)妇联组织要强化属地责任,摸清辖区内妇女集中地、妇女组织、女性社会组织等基本底数,主动与区域内各类妇联组织和女性社会组织联络,推动形成区域内组织有效融合、资源充分共享、工作互动联合的工作格局。

  2、制定方案,稳步实施。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六共六优化”的工作原则,全面推动区域化建设工作开展。各县(区)妇联要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做到力量向基层下沉、资源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保证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高效推进工作。

  3、强化督导,大力宣传。要加强工作督导,每个县(区)确定一个乡镇(街道)为试点,通过试点带动,总结经验,再全面推进。要及时发现、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挖掘选树一批乡镇(街道)区域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广有特色、有实效、有价值的案例典型,开展观摩交流、加强骨干培训,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基层探索不同的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妇联组织的内生动力。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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