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积极引导家政服务领域的从业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理念,提升家政服务技能,为社会提供质量优、信得过的家政服务,更好地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发展,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评选表彰10名最美巾帼家政服务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一批最美巾帼家政服务员,激发家政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树立巾帼家政优秀服务标杆,提升全社会对家政服务业的关注度、认知度,打造巾帼家政品牌,营造全市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标准
各县(区)推荐的家政服务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信誉好,无不良社会记录;
(二)从事家庭服务业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18岁--50岁以内,身体健康;
(三)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客户满意度高,近两年没有出现岗中重大责任事故;
(四)热爱家庭服务工作,职业素养良好,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语言文明。
三、评选流程
(一)宣传发动(2017年6—7月)。通过新闻媒体、各级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区)推荐人选,审查参选资格,并填写推荐表。
(二)组织评选(2017年8月)。评选分为综合评价和网友投票两部分,其中,综合评价分值占80%,网友投票分值占20%。
1、综合评价:由市妇联、市人社局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推荐人员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在商丘妇女网、商丘妇联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网友投票:通过官方微信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三)评审表彰(9月)。评选成绩按综合评价分加上网友投票分总成绩排名先后,评选出最美家政服务员10名,予以表彰颁证。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妇联、人社局要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透明、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推荐。每个县(区)推荐3—5名,汇总至县(区)妇联统一上报。
(二)各县(区)妇联、人社局要对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逐一审查、严格把关、保证推荐人员事迹的真实性。
(三)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最美巾帼家政服务员推荐登记表,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并按表格要求加盖公章。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1日
地址:商丘市行政中心2319室 电话:0370-328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