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妇联、扶贫办:
全市脱贫攻坚开展以来,广大贫困妇女自力自强,积极脱贫致富,涌现出了很多先进典型,为激励、引导贫困妇女主动作为,早日脱贫,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市妇联、市扶贫办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最美巾帼脱贫典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巾帼脱贫典型10名。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脱贫的女性脱贫户。
(二)评选条件:在脱贫过程中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增收致富、脱贫摘帽、遵纪守法,并通过自身脱贫经验和优势资源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共同富裕。
三、推荐人选
各县(区)妇联、扶贫办联合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评选。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2017年6、7月)
评选活动由市妇联、市扶贫办组织实施,成立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发展部),各县(区)妇联、扶贫办负责配合开展本地的评选工作。各级妇联、扶贫办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巾帼脱贫人员参与。
(二)组织评审。(2017年8月)
评审由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委根据候选人材料,采取不记名打分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前15名候选人入选。入选候选人资料将在商丘妇联网、商丘妇联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三)进行表彰。(2017年9月)
评选为最美巾帼脱贫典型的个人将由市妇联、市扶贫办联合予以表彰。表彰结束后,受表彰最美巾帼脱贫典型的先进事迹将通过各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妇联、扶贫办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本地媒体广泛宣传发动,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各级妇联、扶贫办要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 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地址:商丘市行政中心2319室 电话:0370-328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