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睢阳区妇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相关部门:
为确保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商丘市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商办[2018]17号)和《商丘市201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商文明[2018]3号)文件中关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测评体系具体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各级妇联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社区家长学校建设,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将家长学校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城市社区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落实、活动效果好。
二、建设标准
每个社区家长学校有标牌、有场所、有组织、有活动制度、活动计划和体现活动效果的总结、图片、资料等。具体做到六有:
1.有挂牌标识:所有社区家长学校要有明显标识,样式大小统一。长宽分别为40cm、30cm,中间标明“社区家长学校”,黄底红字,木牌。
2.有固定场所:社区家长学校可为独立场所,也可与妇女之家、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站)、党员活动室等共用场地。
3.有组织机构:街道、社区(村)家长学校校长由主管妇联工作的领导兼任,与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志愿者、家长代表等人员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的日常管理。有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相对稳定、专兼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
4.有活动制度:制定社区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5.有活动计划:制定每年活动计划,包括预计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目的、授课老师、参加人员。
6.有活动情况资料:活动内容要丰富,且与教学计划基本吻合。有活动档案,要求有文字说明和相匹配的图片。主要活动内容:一是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家长和儿童在活动中共同成长进步;三是通过多种形式为家长儿童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点问题,提升家长教育培养子女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增进家庭与学校的有效沟通,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围绕家长学校的任务,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支持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按照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的“六有”标准,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做好每次活动的考勤、内容等相关记载,完整保存文字图片等各类工作资料,并按年度归档。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各级妇联要借创文明城契机,着力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和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市妇联、市文明办将定期对家长学校进行抽查评估,对督查结果及时编发通报,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效果不佳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附件:商丘市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6月20日
附件:
商丘市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春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李素英(市妇联副主席)
田无瑕(市妇联副调研员)
成 员:司 伟(梁园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崔晓宁(睢阳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栾 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党委)
陈 德(市妇联家庭和儿童部部长)
XX社区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家长和儿童在活动中共同成长进步。
3.通过多种形式为家长儿童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点问题,提升家长教育培养子女的能力和水平。
4.增进家庭与学校的有效沟通,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XX社区家长学校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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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商丘市行政中心2319室 电话:0370-3288555